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2023年全国“宪法宣传周”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我们一起学习巩固宪法的基本知识吧!
宪法的性质与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人民对国家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共识。它规定了国家体制、政权组织、政府架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在国家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法律位阶,具有最大的法律权威和地位,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任何法律都不得抵触宪法。
我国宪法的制定和发展完善历程
我国的根本法从1949年起,经历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及其几个宪法修正案的主要文本。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
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哪几个部分?规定了哪些内容?
答:现行宪法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宪法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还规定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国家标志等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宪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权力监督和制约原则、法治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的日期即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文稿 | 郭慧泽
编辑 | 王立强
审核 | 范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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